花2.58万就能上名校,没办成可退还费用+利息?判了!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8-31 17:09:5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清8月27日,“有内部指标,保证上名校!办不成全额退款还赔违约金!”面对这样的承诺,你会心动吗?可“保入学、能退款、赔违约金”真的能信吗?请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家长冯某为求子女入读湘潭某知名中学,经同事介绍结识谭某,支付25800元“择校委托费”。谭某收款后未能兑现承诺,且一再拖延退款,卢某无奈诉至湘潭县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委托事项实质为违反学区入学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请托”行为,委托合同无效,谭某须返还25800元本金;但对于冯某主张的逾期1年的退款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因其明知或应知该行为违规,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须自行承担。

警示:违法违规的“捷径”,终是得不偿失。

数十起案件折射乱象,并非个例。据湘潭县法院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以来,该院已办理数十起因择校、违规介绍工作等引发的法律纠纷。梳理此类案件,特征高度相似:话术上均以“有人脉”“有内部指标”“领导关系硬”为诱饵;对象精准锁定焦虑的家长及涉世未深的求职者;结局惊人一致——承诺落空、费用拖延、维权艰难。法院普遍认定此类“请托”合同无效,且委托人因自身参与违规行为,往往无法主张利息、违约金等额外赔偿,能追回本金已属不易。

法官郑重提醒广大家长及求职者:

政策红线不可越,侥幸心理要不得目前湘潭市及各县区公办中小学招生严格遵循“划片招生、网络报名、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亦须公开公平进行。任何“内部渠道”“关系运作”均属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人脉关系靠不住,委托他人隐患多“学托”“职托”利用家长和求职者的焦虑心理实施欺骗。一旦轻信,不仅面临资金损失,更可能因卷入伪造材料、诈骗等行为承担刑事法律风险。

自身过错亦担责,维权并非全有理法院不支持额外赔偿,传递出明确信号: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损失,法律不予兜底。参与者需为自己的过错“买单”,事后追索成本高昂。

正规渠道是正途,擦亮双眼最关键就学须严格遵守学区划分,通过官方教育平台报名;求职应关注政府人社部门、高校就业网等权威渠道。凡是要求“托关系费”“内部运作费”的,一律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广大家长、毕业生及初入职场的小白们,请务必树立正确的择校观与就业观,切勿病急乱投医。如遇此类纠纷,请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依法维权,但事前防范远胜于事后追索。人生的关键一步,唯有走正规路、踏实路,方能行稳致远。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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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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