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正式实施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30 11:42: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0日讯(通讯员 周江)近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湘十条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严格对标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建房〔20264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娄底实际,推出人才贷款提额、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代际互助提取、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等一揽子惠民举措。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细则》聚焦人才安居、家庭购房支持、住房全周期保障三大方向,打出住房公积金政策组合拳,全面提升制度红利。

在人才购房贷款方面,留娄来娄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首次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缴存满1个月的,即可申请优惠贷款,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其中,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60万元,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最高可贷180万元,切实为各类人才在娄底安家落户提供有力支持。

在提升贷款额度方面,全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础最高额度统一上调至90万元。在此基础上,初婚初育及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30%,达到117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可上浮50%,达到135万元,有效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一次性补足6个月缴存额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同步优化,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在代际互助提取方面,《细则》大力推行直系亲属互助机制,支持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就购房、还贷、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加装电梯等事项办理互助提取业务,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助力

在使用场景拓展方面,新政新增购房契税、维修资金提取,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新建商品住房装修提取,并开通重大疾病代际互助提取。同时,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限额同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从单一购房支持,延伸至购房、还贷、改造、物业、大病医疗等住房全生命周期保障领域。

本次《细则》既严格对标省级政策要求,又充分兼顾楼市去库存与群众民生实际需求。下一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依托服务窗口和12329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居保障作用,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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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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