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乡贤调解员”巧解农村老年人离婚纠纷 辰溪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法案例库

    2026-08-29 11:44:0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毅刚 徐瑞)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收录辰溪县法院报送的“胡某与刘某离婚纠纷调解案”。该案以“退休法官+乡贤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化解一起农村老年人离婚纠纷,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解纷样本。

该案中,胡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结婚30余年,育有一子一女且均已成年。近年来,因刘某长期在外帮工,家中农活家务多由胡某承担,双方沟通渐少,常因琐事争吵。胡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胡某年事已高、文化程度有限,起诉状仅笼统表述“日子过不下去”,未写明具体事实和理由。诉讼服务人员随即引导其使用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将“抱怨式”陈述转化为“要素式”事实。在胡某同意调解后,法院委托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担任驻院人民调解员,并邀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乡贤调解员共同介入。

调解过程中,退休法官先对照示范文本梳理双方婚姻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指导刘某填写答辩状示范文本,迅速锁定核心问题——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随后,法官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释法明理,指出矛盾源于日常琐事,未达到法定感情破裂程度,并引导双方回忆共同养育子女的过往,以“少年夫妻老来伴”唤起情感共鸣,夫妻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和。

紧接着,乡贤调解员作为双方敬重的长辈,从乡风民俗和邻里评价角度劝和,并邀请双方子女召开家庭会议。子女当场承诺常回家探望、履行赡养义务,消除胡某对晚年生活的顾虑。最终,刘某当场表示改正不足,胡某同意和好。经回访,双方已恢复共同生活,家庭关系和睦。

据悉,该案入选案例库编号为D2026-161-1-014-808,关键词涵盖“农村老年人离婚”“示范文本”“退休法官”“乡贤调解员”等。该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退休法官+乡贤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编:雷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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