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14:58:2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曾金春 通讯员 黄传启)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以下简称“湖南局”)对株洲市矿山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精神,深刻汲取醴陵市“8·9”坠落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近期,湖南局监察执法四处以非煤矿山事故为镜鉴,结合监察计划,对株洲市非煤矿山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将约谈会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筑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防线。
检查中,监察人员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询问:“近日对你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警示约谈,会议精神你矿是否知悉?事后县里是否进行学习宣贯?你县矿山普遍使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工艺,易引发坠落、冒顶等安全风险,针对回采工艺存在的固有风险,你矿要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在井下现场,监察人员发现多处坠落类安全隐患:“2#采场1#天井梯子间第二个梯子平台行人出口被上部冒落的矸石堵塞,无法行人。整改前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梯子下部要设置拉杆及警示标志,严防进人矸石滚落发生事故,整改时要确保人员从上面回风巷进入工作面。2#采场梯子锈蚀严重,部分梯子踏步弯曲变形,局部架设不稳,作业人员随时有坠落的可能。”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监察执法四处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内容重点聚焦采矿工艺、顶板管理、安全出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防坠落措施和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了抽查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一次深度体检,监察人员通过深入井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共抽查矿山2处,发现各类问题隐患4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条。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对相关矿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将重大隐患及时移送地方政府,责令挂牌督办,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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