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24 19:31:1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4日讯(记者 刘涛)近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发布新修正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并落地实行,新条例直指日常游览中那些“司空见惯”却隐患重重的事儿,我们已经划出重点,出行必看。

商拍、摆摊公平准入,违规必罚
在已建成的景区内进行经营活动,应当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的地点文明经营。
擅自在已建成的景区内从事摆摊设点、照相摄影、游艺娱乐等经营活动,扰乱景区管理秩序的,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野爬、违规骑行依法予以禁止
禁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攀爬、越野等活动。
禁止在景区内进行山地越野骑行等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或影响人身安全的行为。
车不能随便开
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内,除消防、救护、施工作业、巡逻、环卫车辆以及景区环保观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
景区工作车辆和进入景区公共停车场的车辆,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景区内从事载客游览等经营活动。
景区公共停车场必须依据总体规划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
禁止倒票、发传单,违者必究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倒卖景区准入凭证,扰乱景区管理秩序。
依法明令禁止景区内发传单的行为。
景区内严禁点火、乱扔垃圾
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野炊、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违者依法严肃处理。
乱扔垃圾看似小事,实则违法。请将垃圾投入指定容器,景区整洁靠每个人自觉维护。
禁止毁坏景观、植被与公共设施
岳麓书院、爱晚亭、黄兴墓、蔡锷墓、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塑等重要人文景观,均已划定保护范围或设置保护标志。
严禁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珍稀植物。
刻画涂污景物或者景区公共设施,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界碑、标志、标牌、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均属违法行为,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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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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