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3家店被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21 15:25:29

今年,新化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对烟花爆竹领域3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6528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新化县公安局移交的线索,新化县维山乡福祥烟花鞭炮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2018218日、20201128日、2026215日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在短期内多次实施非法运输、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经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新化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店作出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6528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新化县公安局移交的线索,新化县维山乡湘辉烟花鞭炮零售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201828日、20221231日、2024325日、2026415日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在短期内多次实施非法运输、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经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新化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店作出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2026610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新化县公安局移交的线索,新化县科头乡华平永盛烟花爆竹零售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20251228日、2026118日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在短期内多次实施非法运输、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经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新化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店作出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新化县应急管理局)

责编: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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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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