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路口相撞后女子驾车逃逸,交警:逃逸全责,罚款拘留

  三湘都市报   2026-08-20 19:18:2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伍嘉珊 文子佾)路口两辆电动车相撞,其中一位驾驶员扶起电动车后径直驾车逃离,因此她不仅要负事故全部责任,还面临罚款与拘留。8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了该案,民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逸的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时视频截图​

8月16日,刘某骑行两轮电动车沿人民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嘉雨路口时,与沿嘉雨路由南往北行驶的黎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发监控视频显示,热心市民先帮刘某扶起电动车,在该市民转身帮忙扶起另一辆电动车时,刘某直接驾车驶离现场。

刘某未依法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擅自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行为性质恶劣。接到报警后,芙蓉交管大队迅速开展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追踪,经缜密排查,于当日成功锁定逃逸嫌疑人刘某。8月18日,刘某前往芙蓉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在充分完整的证据面前,刘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交管部门依法调查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芙蓉交管大队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第一时间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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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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