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6-08-20 19:16:02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为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明确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方式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作用。
意见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是通过提供服务实施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面向有需求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以满足其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获取的基本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
意见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社会救助对象经济、健康、教育、居住、就业、照护、社会融入以及服务诉求等情况,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指标体系,并细化评估标准。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社会救助对象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供给能力等因素,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有针对性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现有资源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原则上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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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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