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8-20 16:06: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卢伶俐)8月18日,泸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了一场特殊的退赃大会,将近期办理的一起流窜“碰瓷”诈骗案中追缴的4万余元赃款,悉数发还给多名被害人。这是泸溪县公检法三个机关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协同发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一次生动实践。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锁定案件定性
本案4名被告人流窜至泸溪境内,以事先预谋的虚构交通事故手段,通过制造剐蹭、碰撞假象,利用被害人急于处理事故、息事宁人的心理,索要赔偿款。案件侦查初期,围绕行为人的手段及被害人处分财产时的意志状态,存在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定性争议。鉴于此,泸溪县检察院依职权提前介入侦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会商研判。办案检察官紧扣刑法理论与实务要旨,围绕“被害人是否基于恐惧心理被迫交付财物”这一核心区分标准,引导侦查机关从行为人威胁手段的紧迫性、被害人交付财物的主观心态等维度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通过精细化审查与引导,为本案精准适用法律、准确认定诈骗罪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不枉不纵”的司法要求落到实处。
履职延伸综合治理,协同联动追赃挽损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及后续审理阶段,泸溪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将“追赃挽损”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法院办案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多次向四名被告人释法说理,深入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督促被告人真心悔罪、主动退赃。经多方努力,四名被告人先后将诈骗所得的7万余元赃款全部退还,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在退赃大会现场,5名被害人领回了失而复得的血汗钱。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结合该案“碰瓷”诈骗的手段特点,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遇到类似事故冷静判断、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高质效办好每起案件,守护民生检察底色
此次公检法联合退赃,不仅展示了司法机关打击侵财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坚定决心,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审前把关与主导责任。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前端发力”,到协调追赃挽损的“全程参与”,泸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下一步,泸溪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侵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打击与追赃挽损手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溪贡献检察力量。
组稿: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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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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