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了45万元违约金 拿到19.8万元尾款 中方县法院调解优先让涉企纠纷“双赢”落地

    2026-08-20 10:57:4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庭芳)近日,在中方县法院调解室内,湖南某劳务公司与中方某农牧公司双方代表签下调解协议,一桩历时半年、本诉反诉相互交织的劳务合同纠纷,在互谅互让中尘埃落定。这是中方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实践。

这起纠纷源于一份污水处理池土建劳务合同。项目结算完成后,农牧公司尚有21万余元劳务尾款未能及时结清。劳务公司多次催收未果,于2025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工程尾款及45万余元逾期违约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农牧公司当庭提出反诉,主张案涉池体出现渗水开裂问题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因此遭受行政处罚、事故处置、工程整改等多项损失,提出近31万元赔偿诉求。

一边是亟待回笼资金的施工方,一边是遭遇质量困境的养殖企业,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十分尖锐。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沉下心来梳理争议脉络,寻找破局的关键。经过多方了解,法官发现农牧公司账上资金虽然紧张,但有一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款即将下发。这成了盘活整个案件的“棋眼”——用补贴款支付劳务款,既解决了施工方回款难题,也减轻了农牧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找到了突破口,调解就有了方向。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农牧公司用补贴款中的19.8万元一次性支付剩余劳务款,劳务公司放弃45万元违约金主张,农牧公司撤回质量索赔反诉,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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