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融入烟火日常,事关每个人的生活与权益

虢灿   三湘都市报   2026-08-19 18:50:5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伍嘉珊 蒋慧婷 文子佾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连日来,湖南多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为什么要学习生态环境法典?这部法典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当居住环境遭受污染侵扰时,如何拿起哪些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8月1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法律界相关人士。

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把法治课堂搬进丹霞石林。通讯员 王章森摄​

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不只是倡议

长沙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副会长谢鹏律师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开篇便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写入立法首条,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这部法典可谓‘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无论是油烟、烟尘等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还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噪声、光污染,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都在法典规制范围内。法典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每个人既要主动学法、自觉守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典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鹏表示,一些看似与普通民众关系不大的法条,实则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例如法典明确提出“城乡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加强监测评估,满足健康、安全、宜居的需求”,该条款充分考虑到花粉过敏人群的现实困境,从城乡绿化源头作出规范。

在谢鹏看来,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道德倡导、政策引导上升为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不只是倡议,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群众日常各类行为,有了法律的标尺。法典一方面赋予公民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明确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应尽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节约用水、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等义务。

光污染扰民?家门口的烦恼有法可依

深夜广场舞音乐声震耳,楼下烧烤店烟尘直扑居民楼,楼栋外墙炫目的电子屏光线刺眼……这类民生困扰很多人都曾遭遇,而如今这些问题在生态环境法典中作出明确规制。

“生态环境法典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环境难题,噪声污染就是典型代表。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持续困扰周边居民,极易引发邻里矛盾。法典明确,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区域、时段、音量等管控要求;拒不改正的,个人或者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谢鹏解释道。

针对餐饮油烟污染,法典注重从规划、选址环节落实源头污染防控。法典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禁止时段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可责令停业、关闭,并处罚款。

“法典专门设置了光污染防治章节,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规制光污染。”谢鹏介绍,法典明确,广告屏、广告牌、灯箱、媒体立面墙、道路、体育场、施工场地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设计、安装、使用照明设施,定期保养维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光污染。

举证倒置、时效延长,维权更畅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群众在遭遇生态环境侵害时,如何实现高效、便捷维权?以往不少群众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很多人只能选择“忍一忍”。谢鹏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将有效破解这类痛点难点。

“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生态环境法典针对环境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群众遭遇污染损害时,只需提供初步线索,如排污影像、受损记录等,由污染者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证明不了,就得担责。”谢鹏说。

此外,与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不同,生态环境法典规定,提起生态环境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五年,延长了环境受害人维权窗口期,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

针对群众环境维权实操,谢鹏梳理了清晰的维权流程。第一步举报投诉,群众发现噪声、光污染、违规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由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核查并处置。第二步申请调解,对于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三步提起民事诉讼,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可向检察机关或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提供线索,由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同时,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环境污染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禁止令保全措施,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针对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26件司法解释、35件司法规范性文件和45件指导性案例,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进行集中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同时,为保证新旧法律平稳过渡、衔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也已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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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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