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9 17:41:0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何慧萍 朱丹
自8月以来,邵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全市各公安交管大队同步启动夏季酒驾醉驾专项夜查行动,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紧盯高速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城区餐饮商圈周边等重点路段,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夏季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夏季是酒驾醉驾的高发季节,酒后驾车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此,全市交警精准锁定夜间、凌晨、午后、周末等酒驾高发时段,集中优势警力开展靶向整治,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8月1日21时26分,邵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邵东市衡宝路与320国道交叉口开展例行检查时,查获驾驶人石某某驾驶湘EN**86小型汽车涉嫌醉酒驾驶。经血液酒精司法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115.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定标准。民警当场依法暂扣涉案车辆及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石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追责,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在整治过程中,摩托车酒驾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不少摩托车驾驶人抱有"夜间人少、偏远路段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甚至认为摩托车酒驾"不算大事"。针对这一错误认识,全市交警创新落实"卡点布控+沿线巡查、定点值守+动态巡逻"的查缉模式,严查摩托车酒驾、无证、无牌、准驾不符等叠加违法行为,坚决消除执法盲区。
8月4日20时44分,绥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长铺镇长征路与西环路路口开展夜查时,查获驾驶人黄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更令人警醒的是,黄某某此前已有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记录,此次属于"二次酒驾",且还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从重处罚。黄某某终将为其屡教不改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8月13日20时04分,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新田大酒店路段设卡检查时,查获杨某某驾驶湘EA**67二轮摩托车饮酒后上路行驶,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民警依法对杨某某处以罚款并暂扣其涉案摩托车。
8月15日22时33分,邵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大祥大队在西湖路立交桥开展定点清查行动时,驾驶人孙某某驾驶湘EDD**92新能源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予以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所有交通参与者不可逾越的出行底线,也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基本准则。酒精会显著降低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下一步,邵阳交警将持续坚持全域覆盖、全时段管控,不分车型、不分路段持续加码酒驾醉驾整治力度,严查各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公安交管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行为,主动劝阻亲友酒后驾车,共同携手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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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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