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志平 2026-08-18 17:46:0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贺志平)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5年9月11日,李某驾驶未注册登记且未投保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行驶途中,与正常直行的黄某所骑摩托车发生碰撞,酿成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黄某多处骨折、韧带断裂等严重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本案最大难点在于肇事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依据法律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驾驶人应先行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告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如果简单判决,虽然能在法律层面充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可能导致判决后难以执行,原告的实际权益也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确定以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庭审中,法官向被告释明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客观地向原告分析了被告的履行能力及后续执行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黄某各项损失共计41000元,并当庭予以兑现,实现了案结事了。
组稿:曾雨田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齐果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