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6 06:40:26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杨兴东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全国生态日多了一重厚重的法治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专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全国生态日的人文寓意与法典的法治力量双向叠加,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开启“法典化”时代。
这部法典设5编、共1242条,系统整合汇编了30余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过去,大气、水体、土壤、固废治理法规相互独立,跨领域、跨区域的生态问题常出现监管空白、权责不清的尴尬。如今,法典以“总分结构、内在统一”的体系化思维,构建起“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修复、责任追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从单一要素管控转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由偏重末端处罚升级为全链条闭环管理,这不仅是立法技术的进步,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对湖南而言,这部“绿色法典”的施行,既是机遇,更是考卷。湖南坐拥“一江一湖四水”,是生态大省。近年来,湖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截至今年4月,长江湖南段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全部退出,环洞庭湖三市造纸企业有序退出,湘江流域累计退出重化工企业289家,搬迁关闭沿江化工企业76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45家;洞庭湖江豚种群数量稳步恢复,越冬候鸟数量创下新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严密法治、严格制度的保驾护航。
生态治理没有“休止符”。这部法典的落地,不是生态治理的终点,而是法治护绿的全新起点。当前,湖南已同步完成23部地方性环保法规修订,构建起“国家法典+湖南细则”的双层法治体系。下一步的关键,在于让法典的每一项制度设计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如严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整治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餐饮油烟、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持续深化跨区域协同治理,打通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对湖南而言,唯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让三湘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绿水青山成为湖南发展的“绿色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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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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