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即奖,最高50万!湖南升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郑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4 23:51:29

湖南日报8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 通讯员 欧惠汝)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新修订的《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在旧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核实即奖,立案查处的举报线索最高奖50万元。

据介绍,原奖励办法运行11个月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接受线索少、奖励线索少、奖励金额小等问题,社会监督网络覆盖面有待拓展。经省生态环境厅修订,新《办法》共6章29条,聚焦“扩大奖励范围、拓宽线索来源、优化奖励层级”核心方向作出制度调整,构建覆盖面更广、激励力度更强的生态环境社会监督网络。

奖励范围“扩容”。旧版仅针对27项违法行为予以奖励。新《办法》将依法应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所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部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目前省级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共195项,重点奖励事项从27项拓展为31项,并新增兜底条款。

线索渠道“扩宽”。在省级举报奖励平台基础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投诉、环保大调查等渠道实名反映的线索,经查实后同样可获奖励。

奖励层级“优化”。新《办法》形成四种梯度化奖励形式,包括核实即奖励、核实即重点奖励、处罚即奖励、追加奖励。对所有核查属实的举报线索,均给予100元奖励;对31项重点举报线索,经核实分别给予1000、3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对立案查处的举报线索,按当次罚款金额的10%给予奖励,上限为50万元;对重大案件追加奖励条款予以保留。同时,对于核实即奖励,简化奖励程序,缩短奖励兑付时间,保障奖励的及时性。

新《办法》鼓励生态护林员、公安辅警、驻村干部等基层治理人员参与举报,激活一线监管力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新《办法》的实施,凝聚全社会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让三湘大地的绿水青山得到最坚实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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