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18:12:31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见习记者 雷孜研 通讯员 李果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8月12日上午,湖南高院通报了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一年多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710件。其中,刑事案件1689件、民事案件3720件、行政案件9301件。1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1案获评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数字的背后,是一场场在三湘大地持续推进的司法护绿实践。
铁腕“护绿”
让破坏者付出应有代价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非法狩猎,多是布设兽夹、下套捕猎。可在邵阳市新邵县的山林,不法分子把无人机变成了猎杀工具。
2025年4月至10月,新邵县潭府乡、太芝庙镇的山林上空,无人机频频盘旋。李某某、宁某某结成团伙,操控无人机投射金属箭,十余次进山猎捕小麂、野猪等野生动物,用于售卖或食用。此外,李某某还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作案,猎杀1只豹猫,并使用无人机投射捕兽网猎捕华南兔、野鸡。
经认定,小麂、华南兔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涉案价值为6080元;豹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7500元。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法律明令禁止的方式狩猎,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李某某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情节更为恶劣,依法从重惩处。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高科技作案的狩猎案,并非孤例。2025年8月,在岳阳平江,陈某、毛某等人利用无人机高空放哨探路,精准锁定野生动物踪迹,指引同伙持枪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及“三有”保护动物华南兔,涉案野生动物生态价值超5000元。该案中,被告人不仅借助科技工具非法狩猎,还非法持有火药枪支,情节更为恶劣。
最终,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始终保持惩治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危害野生动物犯罪案件308件、涉大气污染案件73件、非法采砂案件21件、非法捕捞案件373件、黑臭水体等水污染案件157件。
同时,湖南法院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全省已设立38个环境资源审判庭、80个合议庭及审判团队,300余名法官专门从事环资审判工作。
创新“护绿”
以碳汇认购破解修复难题
大山深处,森林覆盖率高,却面临现实难题:适合补植复绿的土地稀缺,部分侵权人修复能力不足,传统的“补植复绿”模式,常常遭遇现实堵点。通道侗族自治县法院审理的全省首例碳汇认购案,给出了一条全新的解题思路。
2023年,被告人杨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某山场林木,部分木材售卖牟利,部分留作自用。经鉴定,被采伐阔叶树245株,林木蓄积48.825立方米,属于滥伐林木,数量较大。
2025年8月28日上午,通道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益诉讼。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依法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10.66吨林业碳汇,作为原地生态修复不足的替代性修复。
湖南高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鹏介绍,近年来,湖南法院积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省高院持续加大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锂电池等新能源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与省检察院、省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碳汇认购”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工作指引》,推动碳汇认购在湖南环境资源审判中的规范化应用。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供用电、气、水、热力合同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矛盾纠纷案件646件,有力助推“双碳”目标实现;依法审结涉物业安装充电桩纠纷42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妥善处理涉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纠纷28件,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精准“护绿”
平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
企业破产倒闭,遗留的污染谁来埋单?绿色项目遇上债务纠纷,是一纸判决推倒重来,还是想方设法保住产业生机?面对产业转型浪潮,司法如何嵌入产业链条,当好护航人?
湖南法官用一个个具体的司法实践给出了答案。
中方县法院一家新材料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而该公司前身是制砖厂,长年生产作业,给周边田地、山林留下污染隐患。如果简单走完破产程序,企业关门注销,财产分光,污染的土地山林无人治理,就会出现生态责任悬空的困局。
中方县法院没有简单按照破产流程一办了之,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联动生态环境部门、村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赶赴现场勘查,精准划定污染范围,评估污染程度与潜在风险。
最终,把环境修复费用认定为共益债务,专门预留修复专项资金,科学制定山林田地修复方案。也就是在破产清算里,给生态修复留一个“优先座席”,解决破产企业“污染遗留、无人治理”的痛点。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湖南法院一直努力在二者之间寻找法治框架内的“最优解”。
在益阳市赫山区,某新能源公司与三家企业签订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电站建起来了,三家企业却拖欠了150余万元电费。
某新能源公司要求拆设备、停电站。法官阅卷后发现,要是硬判,设备拆了,电没了,企业垮了,没人能赢。于是,赫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园区、政府部门实地走访摸底,查清症结:企业并非恶意拖欠,是市场波动叠加电价争议,现金流陷入困境。
为了解困局,法院牵头组织多轮协商。最终,各方达成和解,电站继续发电,企业分期还款,电价重新约定。既保住了绿色能源项目、稳住了企业经营,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方共赢。
全民“护绿”
让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生根
“以前只知道河里不能非法捕鱼,现在才知道居民楼餐馆油烟超标最高罚十万,噪声、油烟这些烦心事,法典都管起来了。”江边散步的市民王先生听完宣讲,颇有感触。
8月13日,常德市武陵区诗墙公园内,江风习习。武陵区法院“武好青年”普法宣讲团摆开咨询台,结合近期审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典型案例,用常德方言把“居民楼禁设油烟餐饮”“露天烧烤禁时段禁区域”等法律法规讲得直白透彻。
武陵区法院“武好青年”普法宣讲团走进诗墙公园,开展“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灵醒常德”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讯员 蒋菲菲 摄。
8月11日,在岳阳楼区鲤鱼嘴社区,法院干警走进街巷,开展“以法典守护生态底色 用司法守护美好生活”普法活动,用街坊邻里听得懂的家常话,讲解法典立法价值、核心亮点。
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越来越近,一场场学习、普法、裁判尺度校准的准备工作,已经在三湘大地全面铺开。
日前,湖南高院开展专题培训,举办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实务专家以及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帮助全省法院干警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治发展方向、提前适应法典实施后的裁判规则变化。同时,做好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省法院对本辖区内发布的生态环境审判指导文件、会议纪要、参阅案例等进行全面审查清理,推动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刑法、行政法等有效衔接。
湖南高院民三庭(环资庭)副庭长徐娟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从加强规范化审判指导、开展多渠道普法宣传、运行专业化审判机构三个方面发力,推动法典司法适用落实落地。 ”
三湘四水,青山连绵。当法典开启生态治理的新篇章,湖南法院正在以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机制,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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