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18:05:2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郭杨)全国生态日将至,8月12日下午,邵东市人民法院联合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在属长江流域的邵水河仰山村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生态环境修复判项进行现场执行监督。
活动现场,干警们将一袋袋经严格检疫、符合流域生态要求的鱼苗缓缓倾倒入河。鱼苗入水后倏忽四散,在碧波中成群游弋,为邵水河生态链的修复注入了新鲜血液。此次放流投放草鱼、黄尾鲷等鱼苗共计25068尾,放流所用资金,源于该案被告人缴纳的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费用。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该案被告人贺某某、赖某某、邓某某准备潜水、电鱼装备,在处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衡南湘江河、邵阳资江河多次实施潜水电鱼并售卖获利。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扣押作案工具;同时判令三名被告人赔偿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费用,并责令在邵东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放流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立足案件以案释法,向周边村民开展生态普法宣讲。围绕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解读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等法律规定及非法捕捞对水生食物链的连锁危害,并就垂钓规范、电鱼毒鱼法律后果等群众关切问题逐一解答,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近年来,邵东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刑事惩戒+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组合模式,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又倒逼生态违法者承担修复责任,让生态破坏者为绿水青山“买单”,实现“一案一修复、一案一治理”的司法成效。
下一步,邵东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健全“惩治—修复—预防”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同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凝聚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全民守护的生态保护共识,为建设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美丽邵东筑牢司法屏障。
组稿:肖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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