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典 守生态 促发展——高桥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2026-08-14 16:09:24

新湖南客户端8月14日讯 见习记者 纪文韬 摄影 郑智睿

为提升基层干部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水平,8月13日,长沙县高桥镇组织生态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社区)生态环保专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学习专题活动。

本次学习特邀湖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小青律师授课。授课围绕法典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基层实践要求,解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结合辖区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保护等治理难题,用“身边事”解读“法条规”,讲解噪声、餐饮油烟、光污染等民生相关条款,把法条转化为务实的工作指引。

随后,参会人员前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金霞中心法庭)实地参观学习。法庭工作人员介绍环资案件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等工作成效,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大家直观感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作用。

长沙县高桥镇生态事务中心主任李鹏坦言本次学习受益匪浅,今后将把法典融入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环保宣传,依法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参会人员也纷纷表示,将把环保理念、法治意识落到实处,当好绿水青山守护者。

下一步,高桥镇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法典为遵循,以实干为导向,坚决守护好高桥蓝天常驻、碧水长流、净土长存的生态底色,持续改善镇村人居环境,以坚实法治保障赋能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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