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4 11:56:39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张丽蓉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8月13日,溆浦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干警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一起分居长达8年的离婚家事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据了解,2001年1月,原告潘某与被告夏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登记结婚。婚后受各类家庭矛盾影响,二人夫妻感情逐步淡化,加之被告夏某长期在外务工,双方分居时间长达八年,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因婚姻相关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双方矛盾僵持难解,原告潘某遂向溆浦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研判案件情况,考虑到当事人急需外出务工且家中还有琐事需要处理,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决定启用巡回审判机制,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展案件审理与调解工作。
巡回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倾听双方多年的心结与诉求,向当事人释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现状。经过法官细致疏导、反复沟通劝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均愿意放下过往纠葛,理性处理婚姻问题,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这起积压多年的家事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家事案件一头连着法理,一头牵着人情。此次上门巡回办案,变“群众跑”为“法官跑”,既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下一步,溆浦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举措,深耕家事审判温情底色,用心用情化解群众身边的“家长里短”,持续提升基层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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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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