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4 09:55:24
单海东
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与“行政枢纽”,其治理效能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核心标尺。公安机关作为县域治理的核心职能部门,始终处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化解风险隐患、链接多元治理主体的最前沿。本文以“治理”与“公安”的历史谱系为逻辑起点,以政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理论框架,深度剖析当前县域公安治理的共性结构性矛盾,最终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探析县域公安治理现代化的湖南路径。
一、溯源历史谱系:从“治道传承”到“治理效能”的演进逻辑
从政治哲学的维度回溯,“治理”概念并非现代西方治理理论的专属产物,中国传统治道中早已形成了一套兼具秩序理性与民本关怀的本土治理体系。《荀子·君道》中“莫不治理”的论述,本质上是对“权责清晰、公共优先、秩序安定”治理状态的系统性阐释,其内核与当代治理理论中“多元协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核心主张形成了跨时空的呼应。《韩非子·显学》进一步将“治理”从抽象的施政理念具象化为“定分止争、安国济民”的制度实践,为后世两千余年全国范围内的县域治理提供了底层逻辑支撑。而《尚书·康诰》中“明德慎罚”的思想,更是将德治教化与刑罚约束融为一体,塑造了中国传统治理“礼法合治”的独特品格,这一治理智慧不仅在湖湘大地生根发芽,更成为全国县域治理共同的文化基因。
湖湘大地的治理实践自古便与“经世致用”的湘学传统深度绑定,从岳麓书院“经世济民”的治世理念,到近代湖南维新运动中“地方自治”的探索,本土治理文化始终强调“知行合一、务实为民”的核心特质,为当代湖南县域公安治理奠定了深厚的文化根基。“公安”概念的演化则内嵌于中国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三国志·魏书·徐邈传》中“河右平靖,界境公安”的表述,首次将“公安”联用,彼时的“公安”指向地方安定、百姓安居的治理目标,而非专门的职能机构。清末新政时期,湖南作为全国巡警制度的首批试点省份,率先在长沙、常德等地设立巡警总局,开启了本土治安力量专业化的先河,推动了中国近代警务体系的初步建立。直至新中国成立,湖南人民公安才真正实现了阶级属性的根本转变,从传统的“治安管控力量”升级为党领导下维护人民利益、巩固基层政权的核心治理主体。
在中国历史治理结构中,古代类似公安职能的巡检、保甲体系扮演着“国家权力代理人”的角色:一方面依托皇权下沉的行政网络,将缉捕贼盗、维护治安的国家职能延伸至村落阡陌;另一方面依托乡土社会的宗族礼法体系,以“明刑弼教”的方式辅助德治教化。而在当代中国的治理体系中,人民公安的角色已经完成了三次历史性跃迁:从建国初期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专政工具”,到改革开放后服务经济建设的“秩序守护者”,再到新时代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治理与服务一体”。2021年公安部令第161号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明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立场,从国家制度层面确立了人民公安在县域治理中“服务人民、守护平安”的核心定位,标志着公安职能正式从单一治安管控向全域治理服务完成系统性升级。
二、剖析结构性矛盾:直面县域公安治理现代化的深层梗阻
当前,我国县域正处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不同县域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上存在差异,但都面临着相似的治理转型挑战。
一是专业能力的“供给侧错配”与新型风险的“跨界性挑战”之间的矛盾。 当前县域治理中的风险已突破传统治安边界,电诈、网络传销、跨流域生态污染、涉文旅市场风险、涉农涉企涉众型经济风险等新型违法犯罪,呈现出跨地域、跨链条、跨领域的特征。但大量县域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体系仍停留在应对传统治安案件的阶段,专业警种配置碎片化,缺乏针对新型风险的专业化研判、打击、处置能力,陷入“用传统经验应对新型风险”的能力陷阱。2025年公安部发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解读中明确指出,全国超过60%的偏远县域普遍存在网络安全专业力量不足的短板,已成为制约县域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提升的核心共性问题。
二是协同机制的“碎片化壁垒”与全域治理的“系统性需求”之间的矛盾。 县域治理是一个由公安、综治、信访、市场监管、文旅、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组成的复杂系统,但长期以来,各主体之间权责边界模糊、数据壁垒森严,形成了大量“信息孤岛”和“责任真空”。传统的运动式联合整治模式难以形成常态化协同,面对跨部门的复合型矛盾风险,往往出现“公安单打独斗”的局面,治理成本持续攀升。
三是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异化”与基层实战的“人本化需求”之间的矛盾。 不少县域的智慧警务建设一度陷入“重硬件投入、轻场景落地”的误区,大量智能设备、数据系统没有转化为基层民警的实战能力,反而增加了基层的数据填报负担。大数据应用停留在“展示可视化大屏”的表层,没有形成适配本土县域治理场景的预警模型,海量沉睡的数据无法转化为预判风险、服务群众的核心战斗力。2026年8月公安部最新发布的《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专门针对这一问题作出规范,从国家制度层面为纠正数字技术异化偏差提供了统一政策依据。
四是治理理念的“路径依赖惯性”与“三治融合”的现代化目标之间的矛盾。 不少县域公安仍未完全摆脱“重打击、轻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将法治的刚性约束异化为“以罚代管”,忽视德治的柔性教化作用和政治的价值引领作用。在矛盾处置中过度依赖强制手段,未充分依托乡土熟人网络、乡贤文化开展群众工作,导致大量涉农、涉邻里矛盾难以从根源化解。以湖南怀化溆浦县公安实践为例,当地依托2025年新落地的省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农村地界纠纷处置中优先联动乡贤理事会开展教育劝导,全年同类矛盾重复报警率同比下降42%,正是以制度矫正路径依赖、推动“三治融合”落地的鲜活样本。
三、探索实践路径:“专业+机制+大数据”构建现代警务新模式
“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并非三个要素的简单叠加,而应以系统理论为支撑,坚持政治、法治、德治的核心治理理念,以专业能力为内核、协同机制为纽带、大数据技术为引擎,从根本上破解县域公安治理的结构性矛盾。
以“专业”建设为内核,锻造县域治理新质战斗力。 县域公安机关要跳出“小而全”的警种建设误区,聚焦“做专警种、以专对专”的核心目标,严格按照“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职能定位,在县级层面组建专业化的侦查中心、电诈研判专班、生态警务队伍、涉旅风险处置组、涉农警务专班,培养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本土县域产业特点的复合型专业人才。2025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为全国县域公安机关打击涉电诈、涉经济犯罪提供了标准化的专业操作指引。长沙县公安局通过建强县级专业打击队伍,2025年实现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3.2%,电诈案件破案率同比提升51%;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针对本地文旅产业特点,组建全国首个县级旅游警察专业大队,实现涉旅警情3分钟响应、10分钟处置,2025年涉旅投诉同比下降68%,以专业化队伍守护了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治安秩序;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聚焦本地涉农涉众经济犯罪高发的特点,组建全省首个县域涉农案件专业侦查队,2025年累计破获农资诈骗、养老诈骗等涉农案件72起,为当地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以“机制”优化为纽带,打破县域治理碎片化协同壁垒。 县域要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核心枢纽,在公安内部打通警种壁垒,构建“多警联动、市县所一体”的扁平化指挥体系。2022年公安部令第165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从国家制度层面明确了多警种协同、跨部门联动的标准化流程。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打破部门边界,搭建公安与综治、信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同时将德治元素深度嵌入机制运行,依托本土“枫桥经验”实践,把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乡贤、志愿队伍等本土力量整合起来。韶山市公安局创新“红色警务”协同机制,联动文旅、应急、城管等12个部门建立景区全域联动体系,实现核心景区连续1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资兴市公安局创新“警格+网格+林格”三格融合机制,将公安警务与东江湖生态保护、基层治理深度绑定,实现库区矛盾纠纷化解率99.2%;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创新“乡贤评理室”联动调解机制,将老党员、老教师、乡贤群体纳入公安调解体系,2025年调解成功率达到98.5%,实现了德治与法治的深度融合。
以“大数据”赋能为引擎,推动县域治理向“主动预判”转型升级。 县域公安机关要以2026年10月即将施行的《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为遵循,加快打破不同业务系统的数据壁垒,整合全域治安要素、民生数据、产业信息,构建本土化的县域治理数据中台。围绕县域高发的盗窃、电诈、邻里纠纷、涉企风险、涉农风险等场景,开发接地气、易操作的实战预警模型,推广“治安态势图、可用资源图、风险隐患图”的“三张图”应用。2025年湖南省公安厅落地的7项公安交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了“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全省县域群众办事平均跑动次数从3次降至0.3次,这一改革经验已被公安部向全国推广。
四、擘画未来图景:实现“三治融合”与“数智赋能”的共生共荣
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视野下,县域治理的未来之路,必然是一条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为核心支撑,实现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浸润、科技赋能深度融合的现代化治理之路。
未来的县域治理,将逐步摆脱传统“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形成“预判-处置-溯源-优化”的闭环治理体系。公安机关依托全域覆盖的智能感知网络和本土化预警模型,将绝大多数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治未病”的治理目标,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案发后”延伸到“案发前”。将真正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将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而是成为串联起企事业单位、群防群治队伍、乡贤群体、普通群众的治理枢纽,充分激发不同地域乡土社会的内生治理活力,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将实现数字文明与人文关怀的深度统一。政治的引领作用将贯穿治理全过程,把党的执政根基扎得更深更牢;法治的刚性规则将通过数字化流程贯穿每一次执法、每一次服务,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可及的方式传递到群众身边;德治的柔性力量将通过基层警务的日常实践浸润乡土社会,让乡风文明、邻里和睦成为县域文明治理新风尚。
(作者系湖南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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