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典 守生态 促发展——高桥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刘巧玲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3 22:59: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通讯员 刘巧玲)8月13日,长沙县高桥镇组织生态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社区)生态环保专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学习专题活动。

湖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小青律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政府基层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变化,重点解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辖区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保护等治理难点,以“身边事”解读“法条规”,细致剖析噪声污染、餐饮油烟、光污染等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相关条款,把抽象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可落地执行的工作指引。

随后,相关人员还前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金霞中心法庭)实地参观学习。法庭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生态修复实践、常态化生态法治宣传等工作举措与成效,结合典型环资案例以案释法、释法说理,让大家深刻认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在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集中研学,大家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要将环保理念内化于心,将法治意识外化于行,自觉成为生态法治的遵守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绿色发展的践行者。

下一步,高桥镇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法典为遵循,以实干为导向,坚决守护好高桥蓝天常驻、碧水长流、净土长存的生态底色,持续改善镇村人居环境,以坚实法治保障赋能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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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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