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粽子抽检揪出“硼酸”,检察建议推动行刑联动追责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3 10:46:5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何帅 罗颖 杨叶芳)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内一食品生产企业,对端午前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此前,该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发现4家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粽子添加了硼酸。

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讯员供图​

硼酸,是一种工业上常用的化工原料,常被用作防腐剂、杀虫剂,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这种物质虽能改善口感、延长保质期,但长期或过量摄入会损害人体肝肾功能,对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威胁尤为突出。

今年端午节前,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粽子生产加工主体存在无证经营、生产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经随机抽样送检,4家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粽子中均检出硼酸。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于6月15日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摸清无证小作坊底数,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并加大对节令食品的抽检频次,重点筛查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该院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主体开展立案侦查,推动行政监督与刑事打击联动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项整治,对全县食品加工环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经复检确认,此前检出的4家涉案主体生产的粽子中均含有硼酸,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4家生产加工主体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涉案人员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张子仪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