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新增道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可以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通告(202605)

  株洲交警   2026-08-12 17:44:25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我支队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 1047-2013),对增设的道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可以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向社会公布。
一、设备类型:道路卡口(弯道抓拍)
设置地点: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抓拍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类、不按车道行驶类、逆行类、开车使用手机类、不系安全带类、不礼让行人类、车窗抛物类、涉牌涉证类等违法行为。
二、设备类型:区间测速
设置地点:
区间长度2.8公里,限速80km/h。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抓拍采集超速类、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类、不按车道行驶类、逆行类、车窗抛物类、开车使用手机类、不系安全带类、涉牌涉证类等违法行为。
三、设备类型:道路监控
设置地点: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抓拍违法停车类、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类、不按车道行驶类、逆行类、开车使用手机类、不系安全带类、不礼让行人类、车窗抛物类、涉牌涉证类等违法行为。
四、设备类型:电子警察(含反向卡口)
设置地点: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抓拍采集违反信号灯通行类、不按车道行驶类、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类、逆行类、开车使用手机类、不系安全带类、不礼让行人类、车窗抛物类、涉牌涉证类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12日

责编:张永琼

一审:张永琼

二审:张建平

三审:廖义刚

来源:株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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