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1 17:57:2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刘旸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通知》在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强化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的同时,重点对救助对象就医规范转诊和医疗救助定点就诊作出明确规范,引导救助对象合理有序就医。
为什么强调规范转诊和定点就诊?
按照“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原则,卫生健康部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畅通的转诊体系,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就医规范转诊。通过规范转诊可以将患者按照病情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分流,高级别医院可以集中力量救治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基层医疗机构也因服务量增加而得到发展,同时患者能够就近就医、低成本就医,形成良性循环,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社会整体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以来,为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率,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重合度逐步提高。但是,一些医疗机构过度诊疗、欺诈骗保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耗费了大量医保基金,另一方面可能对参保人身体健康构成伤害。因此,为优化困难群众就医服务,加强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医保部门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技术条件好、服务质量优、医疗费用结构合理、药品集采执行有力、监管检查评价良好、医保信用评价良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规范转诊和定点就医有什么好处?
一是保障有序就医。通过基层首诊、规范转诊,让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大病才转往上级医院,避免“小病也往大医院跑”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减轻个人负担。在认定地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转诊的,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用先垫钱再报销。
三是合理使用救助资金。让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救助对象看病应该去哪?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医疗救助对象到二级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医疗救助对象在认定地市域内基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转诊至认定地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医疗机构确认身份信息后,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如果不转诊就医或去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会怎样?
《通知》规定,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医疗救助对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非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原则上医疗救助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均不报销)。
因此,温馨提醒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前先了解哪些是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到二级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务必办理转诊手续,确保能够按规定享受救助待遇。
温馨提示
《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如果您或家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看病就医前,请务必先了解清楚哪些是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需要转诊的务必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以免影响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如有关于基本医保政策的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如有关于医疗救助政策的疑问,可拨打户籍所在地或者困难身份认定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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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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