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莹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1 19:21:31
梅湖的七月,是稻香漫过田野,是映日荷花别样红,蝉鸣声与孩童的嬉戏声交织,热闹喧嚣,别有一番动人气息。2026年7月15日,我作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稻法自然”三下乡志愿服务队队员,走进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梅湖村,开启了一段意义非凡的旅程。
本次三下乡实践覆盖面广,服务类型多样,让我切实踏入这片乡土大地,感受到最真切的基层模样。作为宣传组的一员,在本次实践中,我身兼记录者与服务者双重身份。我手持相机记录下乡点滴、伏案撰写实践文稿、精心制作每一篇宣传推文;与此同时,我也走出幕后、下沉一线,积极参与支教助学、普法宣传、入户走访、课件制作等各项实践工作。我希望以文字定格温暖,以影像留存初心,在实践中褪去青涩,在乡土中淬炼成长。
宣传工作是三下乡实践的对外窗口,也是传递青年力量的重要载体。整个实践期间,我紧随团队开展跟拍记录,出现在支教课堂、普法现场、乡村街巷的各个角落。为捕捉最真实、最动人的基层瞬间,我不断调整拍摄角度、把控光影细节,用镜头定格队员们志愿服务的身影、乡村孩童纯真的笑脸以及基层实践的鲜活画面。每日实践结束后,我褪去白日奔波的疲惫,梳理当日海量影像素材,筛选优质画面、整理实践资料。从文字斟酌、图片精修到版式优化,每一个环节我都认真对待。

(我记录下支教课堂。)
此外,为筑牢乡村青少年安全防线,我全程参与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视频制作,统筹脚本策划、外景拍摄与后期剪辑各项工作。创作中搭配贴合警示氛围的配音,用心打磨画面节奏,让短片生动鲜活、富有感染力。依托直观的影像表达,摆脱枯燥的说教形式,最大化发挥安全教育的宣传作用,为乡村青少年拉起一道安全防护线。我深知,照片、文稿、推文与安全教育短片,不仅记录青年实践历程,也展现基层社会鲜活面貌,让更多人看见乡村风貌,看见青年实践力量。

(我与队员拍摄防溺水宣传视频。)
镜头定格万千光景,走出取景框,我选择亲身投入基层服务。在乡村支教课堂中,我辅导孩子们完成课后作业,拿起纸笔,陪他们一步步演算推导。“哦,我知道了!”题目讲到一半,只见他们恍然大悟,迅速拿起笔写下解题思路,随即抬起头冲我扬起笑脸,那份笑意,便悄悄地落进了我的心底。在相处过程中,他们质朴纯粹、积极好学的模样更是深深打动了我。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让我更加理解支教工作的意义。窗外红旗飘扬,教室内他们认真伏笔,短暂的课堂陪伴,让我真切体会到基层教育服务的价值,更加明白青年志愿服务的责任与温度。

(我辅导孩子们写作业。)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充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度参与本次普法宣传工作。为让普法内容贴合村民生活、通俗易懂、接地气,设计制作普法宣传单时,我认真筛选群众高频关注的法律知识,摒弃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优化版式内容,让宣传单简洁清晰、易于理解。
田埂间的稻浪翻涌,碧云蓝天间,鸟儿自在翱翔,我跟随队伍深入乡村街巷、开展入户走访普法工作,逐户向村民分发普法宣传单,将法律知识掰开揉碎,一条条耐心向中老年村民讲解。不少村民认真聆听、频频点头,脸上露出笑意,有的竖起大拇指,称赞这样的普法“送到家门口,听得懂、用得上”。入户宣讲的过程中,我告别了课本上枯燥的法条条文,学会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真正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内容。从纸上理论到乡间实践,我切实体会到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的重要意义,也锻炼了自身的沟通表达与专业实践能力。

(我与队友一起进行普法宣传。)
梅湖相逢,青春相赴。为期十日的三下乡实践,我身兼记录者与服务者,在幕后伏案耕耘,在台前躬身实践。相机定格乡野温情,笔墨书写实践初心,陪伴温暖孩童心灵,普法传递法治力量,视频传播安全理念。从前的我总在校园中学习理论知识,而此次基层之行,让我真正读懂“知行合一”的深刻含义。所有奔波、坚守与付出,都是青春最珍贵的历练。
征程虽短,初心不止。未来,我将继续带着此次实践的收获与感悟,以青春之力笃行致远,不负韶华、不负热土,用青年微光奔赴基层、服务社会,在实践的道路上不断成长前行。
责编:欧阳伶亚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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