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五五”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出台,明确国控断面总磷再降10%等硬指标

郑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10 23:24:54

湖南日报8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 通讯员 欧惠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总磷污染控制方案(2026—2030年)》。这份为期5年的流域治磷“路线图”,聚焦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及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从目标设定到治理手段,亮出多项硬指标和硬举措。

《方案》明确了“十五五”期间总磷污染控制的目标,到2030年,全省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较2025年下降10%,长江干流湖南段总磷浓度控制在0.1毫克/升以内;洞庭湖总体保持稳定,东洞庭湖总磷浓度不超过0.06毫克/升,西、南洞庭湖稳定达到Ⅲ类水质。黄盖湖、大通湖等内湖也分别设定了国家或省级考核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湖南部署6大方面14项具体任务。一是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精细化管控,提升排污口监测管理水平,持续深化综合整治;二是狠抓农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削减农田面源污染负荷,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三是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涉磷重点企业整治;五是加强湖体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化河湖水资源配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六是提升协同共治水平,强化协同监管、项目统筹和科技支撑。

针对畜禽养殖,《方案》要求建立动态管理台账,2027年前实现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同时,将修订《湖南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产养殖方面,推动100亩以上养殖场排污口规范设置,2030年前实现有效治理全覆盖。

《方案》要求,到2028年初构建重点排污口监测网络,2030年基本建成体系,并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方面,推动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分别于2027年、2030年达到65%、75%。工业领域将建立涉磷重点企业清单,推动食品等行业清洁改造,鼓励可生化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碳源补充。

《方案》明确,2030年前修复湿地20万亩,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5%。在机制创新上,将总磷污染控制纳入美丽湖南考核和生态环保督察;同时,将总磷指标作为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测算依据,进一步压实上下游治磷责任。

政策原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总磷污染控制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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