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下乡”丨以镜头为笔墨,送法治星火入乡土

郑赵胤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07 17:36:45

2026年7月,我作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一名学生,跟随学院“稻法自然队”前往湖南省韶山市梅湖村,开展为期十余天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本次实践融合乡村支教、青少年普法、助残普法、特殊儿童陪伴等多项服务,我同时身兼团队摄影宣传组组员,全程以影像记录基层服务全过程,用镜头定格青年学子扎根乡土、服务群众的真实瞬间。

(图:梅湖村模拟法庭活动现场,乡村青少年沉浸式参与法治角色扮演实践。)

梅湖村是本次“三下乡”的核心乡村实践点位,面向村内在读中小学生,我们团队开设常态化支教与趣味普法课堂。考虑到乡村孩子对枯燥法条接受度较低,我们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反诈、校园欺凌防治等贴近学生生活的法律内容,设计情景问答、案例小故事、模拟法庭等沉浸式互动环节。课堂上,孩子们从最初怯于发言,到主动举手分享自身经历、踊跃参与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法治意识在轻松的互动中慢慢扎根。作为宣传组成员,我需要全程穿梭在教室各个角落,兼顾全景流程记录与人物特写抓拍,捕捉孩子们认真听课、上台演绎、举手提问等鲜活画面,同步录制完整课堂纪实视频,留存乡村普法助学的一手素材。

(图:实践队员在韶山市残疾人博爱养护中心面向大龄残障群众开展普法宣讲。)

完成梅湖村乡村课堂系列活动后,我们团队前往韶山市残疾人博爱养护中心开展延伸助残服务。针对养护中心的大龄残障群体,我们用通俗易懂的口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内容,普及残疾人就业帮扶、医疗救助、合法维权渠道等实用法律知识,避开晦涩专业术语,确保宣讲内容听得懂、用得上。普法宣讲结束后,我们分组陪伴中心低龄残障儿童开展趣味课堂,陪孩子们画画、做小游戏,耐心安抚、引导内向孩童。在这里,我的拍摄重心不再局限于讲台宣讲,更多聚焦志愿者与孩童温情互动的细节,记录特殊群体眼里纯粹的笑容,留存基层助残普法的温暖瞬间。

(图:宣传组成员正在现场拍摄,为支教组同学记录课堂活动素材。)

宣传组的工作贯穿本次“三下乡”全部行程,细碎且耗费精力。每一场支教课堂、普法宣讲、模拟法庭、助残陪伴活动,我都需要提前抵达现场,调试拍摄设备,寻找适配机位,兼顾照片高清度与视频画面流畅度。很多时候我需要一边配合团队维持现场秩序,一边来回跑动抓拍细节,既要完整记录整场活动流程,又要捕捉自然真实、富有感染力的人物瞬间。白天奔波拍摄结束后,晚间还要处理全天海量原始素材,逐一筛选无水印、画质清晰的纪实图片,剪辑整合短视频作品,反复调整画面顺序、搭配活动原声,完整还原我们下乡服务的真实历程。

(图:实践团队队员一同向当地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

在校法学课堂上,我们接触的大多是书本上严谨、抽象的法律条文,理论学习始终与基层现实存在距离。参与本次“三下乡”实践,真正走进乡村、走近残障群体,我才真切读懂基层普法工作的现实价值。乡村青少年缺少常态化学法渠道,残障群体维权知识储备薄弱,一场简单直白的普法宣讲,就能切实帮助他们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手中的相机从来不只是简单的记录工具,更是对外传播基层服务故事的窗口,一张张纪实照片、一段段完整剪辑的短视频,能够让更多人看见青年学子扎根乡村、普法助残的实干日常,传递青年法治力量。

十余天的基层实践转瞬即逝,这段“三下乡”经历彻底打破了我以往纸上谈兵的学习状态。从前我只在校园研读法学理论,如今亲身参与支教授课、普法宣讲、影像记录等全流程,让我深刻理解新时代青年学子的责任与担当。法律的温度,从来不在教科书里,而在走进乡土、贴近群众的每一次宣讲、每一次陪伴之中。此次实践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未来我会持续将法学专业所学转化为服务基层群众的实际力量,以青春微光,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稳步前行。

责编:欧阳伶亚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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