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网 2026-08-07 15:15:29
休假是一项法定权利,但如今不少人使用时却要反复权衡,甚至心怀歉意。网上一些人将这种情绪称为“休假羞耻”。
领导还在上班,自己好不好意思走?同事忙得团团转,现在请假是不是不顾大局?年假休得比别人多,会不会给人留下“不够投入”的印象?网友们提出的各种设想,其实现实中普遍存在。在这些顾虑下,不少人请假前,要先把几天的工作压缩着做完;休假期间,电话、微信照样回复;回来以后,还要加班追上任务进度。甚至有人虽然在台账上“休了假”,人却一天也没有离开岗位。
问题关键不在劳动者“脸皮薄”上。职工休假是法定权利,但是否批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更隐形的思虑,在于绩效、晋升、续聘等评价,也掌握在单位一方。如果他们无法判断某次休假会不会带来“隐性后果”,放弃休假便成了一种现实选择。只要评价标准中“随叫随到”“长期在线”成为单位的隐性标准,职工就很难真正安心。
一些人担心自己休假是否会影响到组织工作的节奏,是一种正常的心态。毕竟,有人休假,工作就要由其他人分担。但人员怎样轮换、工作怎样交接,应是单位组织管理的一部分。一个人几天不在岗,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即便这个岗位再重要,是否也说明单位在补位机制上缺少必要的考量和安排?
正因如此,落实带薪休假不能只靠一句“支持职工休假”,而要更充分地打破既有隐性评价体系,形成更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实际上,今年以来,多地已经陆续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专门文件。有的强调主要负责人带头,有的把年休假纳入集体协商和劳动监督,有的进一步明确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各地措施不尽相同,指向却较为一致:一是从原则上强调休假本身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回答谁来安排、如何监督、落实不力怎么办等具体举措。
以政策为明确指引,以具体行动来提供保障,从观念到行动,都要破除“休假羞耻”。
这些政策脉络,也清晰可循。2025年,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保障休息休假权益”列入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常态化监督,并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行弹性错峰休假。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又进一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除了拉动消费等经济层面的现实作用,保障休假归根结底是一种“投资于人”。对人的关照,本就应包括对人的身心健康的维护。
所以,破除“休假羞耻”,更重要的是改变对劳动者价值的理解。人需要工作,也需要生活;能够创造价值,也有权享受生活本身。让劳动者敢休、能休、安心休,既是对法定权利的落实,也是对人的价值的尊重。说到底,人是发展的目的,而非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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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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