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一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07 15:09:5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根据人才引进工作要求,经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县一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引进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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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3.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1.衡阳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

5.本公告发布前,已通过衡阳县行政区域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遴选(选调)、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6.截至2026年8月5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7.通过衡阳县2024年度、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yx.gov.cn/)发布引才公告。后续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2026年度衡阳县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2026年8月17日17:00(电话咨询时段为工作日9:00-12:00,15:00-18:0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7:00,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8:00。

3.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线上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①《2026年度衡阳县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③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⑤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详单;报考有工作业绩要求的岗位,须上传与工作业绩相关的资料。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上传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资料(毕业院校盖章),由主管部门牵头引才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资格初审与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参加后续的现场资格确认和引进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报名资料①③④⑤项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

所有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80分,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考试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微课型)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事宜请关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yx.gov.cn/)

3.成绩及计算方式

岗位综合成绩即为试讲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结合最低合格分值的要求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五)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最低合格分值的要求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引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承担。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引进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各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需按规定通过体检)。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县委人才办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引才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购房补贴。通过事业单位考核的引进人员,可申领购房补贴(详情可咨询衡阳县委人才办)。

(三)聘任职称岗位。引进人员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其他引进对象的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首次聘用。

四、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引才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的人才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服务期内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相应人才引进待遇,已发放的购房补贴等待遇须予以追回,并予以解聘。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县委人才办、衡阳县人社局、衡阳县卫健局、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县纪委监委、衡阳县委党校、衡阳县委网信办、衡阳县林业局、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衡阳县城管执法局、衡阳县融媒体中心、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衡阳县水利局、衡阳县文旅广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县委人才办:0734-6836275

衡阳县人社局:0734-683582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44991689、15210246756

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6:00

监督电话:衡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0734-6880086

来源:衡阳县一中

责编:胡怡

一审:胡怡

二审:蒋睿

三审:徐德荣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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