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10家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

杨力菲   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2026-08-05 08:53:02

近日,记者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常德市10家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减量核定,可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141.44吨、二氧化硫排放117.54吨、氮氧化物排放5.09吨、颗粒物排放5.72吨。

本次完成减排核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汉寿县、津市市、桃源县,涉及涂料、工程机械和建材等多个行业。其中,7家企业依靠现有生产设施升级、末端治污设施改造、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提标改造等技术手段,实施工程减排,确保在不关停的前提下,实现污染物稳定削减;另外3家企业则采取注销排污许可证、退出等方式,实施结构减排,完成污染物削减。

近年来,常德市把工程减排作为大气污染治理重要抓手,坚持“保生产、减排放”双向统筹,出台锅炉综合整治、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砖瓦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系列专项方案,持续深挖存量企业治污潜力;依托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按月调度企业改造进度,健全政策引导、现场帮扶、执法督导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完成治污设施升级,通过不停产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削减,兼顾产业稳定与生态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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