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红包”抢不得!雨湖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新湘潭客户端   2026-08-04 09:09: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4日讯(赵明 白易鑫 廖奀)看到“群内抢红包、提现赚佣金”的兼职广告,您是否心动?雨湖警方明确告知:此“红包”非彼红包,动动手指的背后,实则是帮助犯罪分子拆分、转移、洗白涉诈赃款。日前,雨湖公安分局破获一起以“抢红包”为幌子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4名涉案人员已被行政处罚。

6月下旬至7月上旬,谢某纠集朱某等3人,在湘潭市多地使用本人实名微信账户,以“抢红包”方式接收并集中转移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资金,涉案资金涉及徐州、宁波、玉环等地。雨湖公安分局长城派出所民警发现线索后,于7月9日通知谢某等4人到所投案自首。4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行政处罚。

反诈民警揭秘,不法分子常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诱使实名账户持有人进群抢红包、代收资金,再按指令转至指定账户。此类行为看似“不知情”“未直接参与”,实则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旦查实,参与者不仅个人账户将被冻结,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更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市民,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任何支付账户和社交账号。上述账户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持有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任何以“抢红包”“代转资金”“提供收款码赚取佣金”为名的网络兼职,均属涉洗钱违法犯罪,切莫因小失大。如已不慎参与此类资金转移,须立即停止并主动投案,争取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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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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