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6-07-30 18:08:1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 通讯员 潘雅瑜)7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若干规定(草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占湖南省刑事案件比例超过40%,已成为发案最多、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升级,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一些规定较为原则,迫切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完善,同时将我省好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以进一步提升我省反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战化水平。”湖南省公安厅负责立法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
《规定(草案)》明确反诈工作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在完善宣传教育防控机制方面,坚持源头预防,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的法定职责;要求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结合行业、区域、群体特点开展精准宣传;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将反诈宣传纳入日常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新闻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加强反诈公益宣传;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有序参与反诈宣传。要求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外劳务企业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学生、出境务工人员等群体涉诈。
强化重点行业治理工作。电信治理方面,《规定(草案)》明确健全电话卡开卡审核制度,规范境外来电、信息标识提醒,非法外联设备排查处置等防范措施。金融治理方面,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异常金融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处置等制度,明确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诈工作责任。互联网治理方面,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履行互联网防诈风险提示义务等。同时,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客货运经营者等主体反诈工作责任。
加强反诈工作综合措施。追赃挽损方面,《规定(草案)》明确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加强追赃挽损。申诉处置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动申诉处置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励机制方面,设立反诈举报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反诈综合治理。监管问责方面,细化相关主体未落实通信设施日常巡检、风险处置等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作用,构建集防范管控、监督处置、激励问责、整改提升于一体的反诈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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