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0 10:06:0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李)7月23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一行前往君山,开展《湖南加强洞庭湖综合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研究》专项课题调研座谈。岳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晴晓,云溪区副区长段晓丽,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名人选许辉,君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名人选陈涤烽,以及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汨罗法院、君山法院、华容县检察院、君山区检察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单位紧扣洞庭湖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履职实际,对照调研提纲,向调研组全面介绍了近5年来洞庭湖区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整体开展情况,重点对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生态司法保护机制运行、流域治理司法赋能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同时,客观梳理当前洞庭湖综合治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如实反映《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适用、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面临的现实困难与工作堵点。与会成员围绕重点难点深入交流,相互分享司法履职中的实践经验与创新举措,共同交流工作思路与优化方向。
专项课题调研座谈会。
参会人员认为,此次调研座谈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机统一。各方明确,要及时高效配合课题组调研工作,做实做细资料归集、数据梳理、案例汇总等素材保障,为学术研究、制度完善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持续筑牢洞庭湖生态保护治理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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