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时代启新程 三湘四水添“益”彩——省检察院第二期“益潇湘”检察公益诉讼沙龙侧记

何紫瑶 周承捷     2026-07-29 10:49:0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何紫瑶 周承捷)7月24日,盛夏衡阳,正值《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实施之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期“益潇湘”检察公益诉讼沙龙在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衡阳铁检院)拉开帷幕。本次沙龙以“法典时代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探索与实践”为主题,汇聚行政、司法、学界与社会组织多方智慧,共话法典实施新图景,共谋公益保护新路径。

一场恰逢其时的“思想盛宴”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期“益潇湘”检察公益诉讼沙龙在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

“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典。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实现了从‘分散立法’到‘法典化整合’的历史性跨越,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划定了新的时代坐标。”活动伊始,衡阳铁检院检察长李江发作为召集人,点明了本次沙龙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意义。

沙龙设置了五大核心议题,从法典落地的标志性意义,到对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再到跨区域履职的堵点破解及法典第33条协同配合的理解,层层递进,直击实务痛点。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表示:“法典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了最坚实的制度基石,也对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副处长江祖平、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厚乾结合条线实际,分析了法典实施后行刑衔接与履职协同的新变化。

来自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的肖峰教授从理论高度解读了法典第33条的内在意涵,认为“协同配合上升为法定要求,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更充分的实体法依据”。湘江环资法庭审判员杨宇则从司法审判视角,分享了环境案件审理中的新观察。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建军表示,社会组织将积极协同,共同织密生态保护网络。

一次深化协作的“行动号角”

沙龙不仅是观点的交锋,更是共识的凝聚。来自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社会组织的代表与全省公益诉讼领军人才、检察干警围坐一堂,跨界对话。从行政监管到司法审判,从理论阐释到实务剖析,近四个小时的研讨中,思维火花不断迸发。

大家一致认为,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序衔接是当前急需破解的实践课题,跨流域、跨区域案件的行政管辖分割难题亟需通过协同履职机制来破解。这场对话,恰是对法典第33条协同共治立法初衷的生动诠释与实践回应。

一个催人奋进的“新的起点”

“这是一次恰逢其时的思想盛宴,是一次深化协作的行动号角,更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新的起点。”李江发在总结中表示,希望全体公益诉讼检察人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办案思路和工作动力,共同守护好三湘四水的绿水青山,持续擦亮湖南检察公益诉讼的“金字招牌”。

“益潇湘”检察公益诉讼沙龙,作为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创新打造的领军人才培养与实务研讨平台,已逐步成为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深化跨领域协作的重要载体。此次沙龙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法典时代检察履职提供了有益启发,也为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搭建了高质量交流平台。

以法典实施为新起点,湖南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各方协作联动,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走深走实,为建设美丽湖南贡献更加有力的检察力量。三湘大地,碧水奔流,“益”路生花。

责编: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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