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保证金还能要回来吗?检察官帮他全额追回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8 18:22: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王璐 邱雁芳 杜姣姣)“钱都拿回来了,压在心头两年的难事终于落地了!”近日,村民刘某某专程来到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致谢。

检察官向来访群众答疑释法。通讯员供图

2022年7月,刘某某与张某某签订了一份联建房劳务分包合同。为拿下这个项目,他先后缴纳保证金、出借资金,还垫付了各类前期开销。然而项目施工计划中途变更,刘某某最终没能进场施工。钱花出去了,活没干成,刘某某要求退款赔偿,双方反复协商近三年,始终没谈拢。

2025年12月,沟通无果的刘某某以遭遇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核查,公安机关认定该争议属于普通民事经济纠纷,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某不服,向衡阳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于法有据,依法作出不支持立案监督申请的处理意见。结论虽然没变,但检察官没有一纸文书结案了事——案子不构成诈骗,可刘某某的钱确实花出去了,这笔账不能就这么悬着。

办案团队主动把工作往前延伸了一步:联动属地镇政府、村组、派出所,组织双方多轮协商。一边向刘某某耐心解释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帮他把心里的“疙瘩”解开;一边向张某某分析诉讼成本与法律风险,引导其换位思考。从背对背疏导到面对面协商,反复居中斡旋。

最终,双方达成了补偿方案,刘某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全额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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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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