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出庭应诉 当庭表态整改 怀铁法院院长敲槌审案促政企纠纷当庭化解

    2026-07-28 09:54:1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欣) 7月21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沅陵县财政局、沅陵县政府行政处理一案。该案由怀铁法院院长刘珂担任审判长,沅陵县县长陈星、财政局局长曾绍春出庭应诉。沅陵县政府、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旁听庭审。

该案系政府采购监管与行政复议监督复合型行政案件。原告因不服县财政局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及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怀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投诉核查、监管履职、复议监督等专业执法领域,既是检视政府采购执法规范和行政复议质效的窗口,也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示范意义。为此,庭审同步组织了沅陵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观摩。

庭审中,陈星、曾绍春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主动回应争议焦点,认真检视行政行为作出过程,坦诚指出原行为在事实核查、程序规范、履职审查中存在的瑕疵与不足,并当庭表态立即整改、规范执法流程。原告在诉求得到实质回应、权益获得有效救济后,当庭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怀铁法院持续深化“院长开庭+机关正职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并通过沉浸式庭审教学,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观摩中接受法治教育,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编:谭好

一审:谭好

二审:齐果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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