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防汛应急响应由III级调整为IV级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7 17:46:38

2026年7月27日17时起,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变化,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决定将全市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为Ⅳ级。

市应安委要求,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灾害滞后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型水库(电站)、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公路高边坡路段、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巡防巡查;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整改防汛安全隐患,抓好险工险段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原文

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II级调整为IV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变化,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市应安委决定于7月27日17时0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II级调整为IV级。

请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灾害滞后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型水库(电站)、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公路高边坡路段、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巡防巡查工作,守好安全底线。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责编:冯晨

一审:冯晨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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