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6 18:03:4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6日讯(通讯员 言萱)经炎陵县应安委会商研究决定:从7月26日16时起,将该县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Ⅲ级。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Ⅲ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迅速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强化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密切跟踪天气、雨情、水情、工情动态。扎实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城市内涝点位、沿河低洼地区、河道堤防、水库(电站)、旅游景区、民宿等重点区域防御工作。严格对照“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六个提前”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坚持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严控人员擅自返家。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重大险情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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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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