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娄星区等3个县市区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6-07-25 20:04:11

关于对娄星区等3个县市区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为做好台风"红霞"防范应对工作,依据《娄底市防汛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娄底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自7月25日17时起,对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等3个县市区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上述县市区和市应安委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的总体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

责编:曾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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