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2026-07-25 17:42:40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第12号台风“红霞”发展趋势和当前防汛形势,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市应安委决定:自7月25日12时00分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结合实际,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防范应对处置,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设施、城镇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河流、非煤矿山、尾矿库、在建工程、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巡查防守工作,切实做好预警叫应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抢险处置,确保不溃一库一坝,不发生人员死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 

责编:梁可庭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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