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2026-07-24 23:45:40
新华社香港7月24日电(奚天麒)香港特区政府24日在宪报刊登6项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运作相关的附属法例,配合《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下称条例)于本月31日生效后港方口岸区的实际运作需要。
据介绍,位于深圳的皇岗口岸重建后将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条例已于2026年7月20日刊宪,为宣布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将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提供法律基础。为配合港方口岸区作为禁区的管理、指定羁留设施、交通及运输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等事宜,特区政府制定了6项附属法例。该6项附属法例将与条例同步于2026年7月31日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附属法例将与条例同步生效,让各部门可依法在港方口岸区执行职务,有助开展口岸正式开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内地当局联合进行系统测试、试运及演练,确保各项运作及通关安排妥善完备。特区政府会按既定程序,于相关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后随后的一次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据了解,国务院于7月8日就启用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有关事项作出批复,确定港方口岸区的具体坐标和面积,并同意港方口岸区由2026年7月31日0时起启用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港两地政府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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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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