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从8个方面规范行业秩序

奉永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4 23:06:55

湖南日报7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范警元)今天,省应急管理厅制订《湖南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方案》,即日起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从8个方面全面整治机构经营管理乱象,清退不具备从业基本条件的机构,严厉查处相关机构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全面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行业秩序。整治期间,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专项举报电话:0731-89751143,接受全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整治范围包括我省核发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资质的所有机构,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采信省内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部法定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各地、各部门在复核外省机构驻湘分支机构出具的法定报告时,同步核查该分支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保持情况及执业情况。

重点整治以下8个方面:是否存在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过期从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情况;是否存在挂靠、出租出借机构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转包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分包安全评价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情况;2023年以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是否存在虚假、失实情况;2023年以来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是否存在虚假、失实情况;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据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发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发现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由资质认可机关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并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利用虚假报告取得许可、验收、备案的,将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撤销相关许可,通过整治一批乱象、震慑一批主体、吊销一批资质,规范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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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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