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雅 杨淑淇 李一笑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4 23:02:5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8日讯(通讯员 徐新雅 杨淑淇 李一笑) 7月15日上午,湖南中医药大学“本博融新”实践团成员来到株洲市攸县莲塘坳镇廖公村村委会,联合镇司法所、当地农商银行,主讲人何沛航、成子成为三十余名村民开展法治宣讲。宣讲内容涵盖民法典赡养纠纷、防范境外非法采金及药物滥用三个主题。
留守老人如何维权?法条拆解成“三步走”
廖公村子女外出务工的留守老人比例较高,赡养费纠纷是村干部调解工作中常见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主讲人何沛航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梳理了请求给付赡养费的三个法定条件: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具备赡养能力;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
“很多老人不知道,子女不给赡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而且符合条件的还能申请法律援助,不用自己掏钱请律师。”何沛航将维权路径总结为“三步走”:先与子女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宣讲过程中,台下村民大多安静聆听。一位老人在听到“起诉”环节时,向身旁的邻居询问了几句。何沛航注意到后,放慢语速,补充说明了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当地的法律援助联系方式。
境外“淘金”陷阱:攸县本地案例警示
宣讲第二环节,主讲人成子成以攸县皇图岭镇2020年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例切入:当地居民轻信“在老挝开店能赚钱”的说法,被骗出境后滞留三年七个月,历经波折才回国。
“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县,不是外地的新闻。”成子成强调,不法分子常以“高薪”“不用护照”“有人带路”等话术诱骗村民出境非法采金。他逐一说明法律后果:偷渡出境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留案底;在境外参与相关活动满一定期限,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共犯;一人犯罪将影响直系亲属政审,涉及子女参军、考公、就业等。
“境外不是法外,跑再远也跑不掉法律的账。”成子成提醒村民,凡是以“偷渡”“不用手续”为条件的境外务工宣传,均涉嫌违法,发现后应及时向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报告。台下有村民低声议论,一位中年村民表示:“以前只听人说境外打工工资高,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不仅自己犯法,还连累家里小孩。”
药物滥用:医学生的专业提醒
作为中医药院校学生,实践团将“防范药物滥用”作为本次普法的特色内容。何沛航结合专业所学,向村民介绍了三类常见易被滥用的物品:止咳药右美沙芬、笑气(一氧化二氮)及安眠药、止痛药。
“感冒药、止咳水,这些家里常见的东西,不按医嘱服用就是毒品。”何沛航解释,右美沙芬超量服用可致幻、成瘾;笑气吸食过量可导致神经系统损伤;安眠药、止痛药不遵医嘱使用,在法律认定上与吸毒行为性质相同。
成子成随后补充了相关法律红线:吸食或滥用毒品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及强制戒毒;为他人代买上述物品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未成年人提供将依法从重处罚。宣讲最后,何沛航用三句话总结提醒:“不轻信‘吃了变聪明’‘能减肥’之类的宣传;不尝试陌生人给的零食、电子烟;发现他人滥用,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答疑与互动
宣讲结束后,部分村民就自身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实践团咨询。有老人询问子女长期不支付赡养费该如何取证,有村民咨询如何辨别境外务工信息的真伪,何沛航、成子成结合课件内容和法律条文逐一解答。莲塘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在现场参与答疑,向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村委会会议室悬挂着“莲塘坳镇开展大学生暑期‘送法下乡’活动”横幅,实践团成员身着统一红色马甲,通过投影课件进行讲解。村民面前摆放着矿泉水和纸质宣传册,部分村民在听讲过程中翻阅资料或在手机上记录要点。
活动背景与后续计划
据莲塘坳镇司法所介绍,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是政校联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次实践。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多、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活动选取了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三个主题,由高校学生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语言,提升普法实效。
活动持续近两个半小时。结束后,实践团成员获颁暑期“送法下乡”志愿证书。实践团表示,基层普法不能停留在法条灌输,而是要结合受众的实际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进行宣讲。后续,团队将持续探索“普法+”服务模式,结合乡村实际需求,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支持。
(通讯员:徐新雅 杨淑淇 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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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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