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2 16:39:10
湖南日报7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乐 通讯员 李辉)7月21日,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6月热点问题,按月提取、账户封存、结息利率等问题,备受关注。
职工离职后,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可自行申请吗?省直中心解释,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即职工个人账户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手续。若单位停缴6个月以内,省直中心向单位核实并督促办理,单位仍不办理的,可依职工申请办理;若单位停缴超过6个月,职工向中心申请后,可直接办理。
有职工反映,已成功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但提取划款时点的金额低于实际还款金额。省直中心表示,按月委托提取额度以生成提取清册时职工公积金账户实时余额为准,能否足额提取,取决于届时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还有职工关注办理按月约定提取时,与上一次还贷提取时间未间隔到12个月的情况下,是否可将该期间未提取的还款额先进行提取?省直中心明确,缴存人家庭申请办理按月约定提取时,可先一次性提取自上次还贷提取日至申请日前一个月期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再办理按月约定提取。
关于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利率的计算方式,省直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现行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1.5%。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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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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