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 2026-07-21 20:29:41

杨东梁
从政、施政者,总有自己的政绩观,并融入其从政、施政实践之中。那么,晚清重臣、民族英雄左宗棠(1812—1885)是如何看待“当官”从政和具体施政的呢?
左宗棠一生,一任巡抚(浙江巡抚,从二品)、三任总督(闽浙、陕甘、两江总督,正二品),并以东阁大学士(正一品)入值军机处(1881年2月至10月任军机大臣),在总理衙门行走(1881年2月至10月任总理衙门大臣),参与清廷最高决策。他虽然地位显赫,但是在朝廷衙署参政的时间并不多,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戎马倥偬中度过的。即便如此,左宗棠仍有着鲜明的“政绩观”和扎实的施政实践,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位于湖南湘阴的左宗棠雕塑 湘阴县文旅广体局供图一、左宗棠的“政绩观”
所谓“政绩”,顾名思义是指官员在职期间办事的成绩。而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为谁执政、为谁做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官员,必然会有不同的政绩观。那么,左宗棠的“政绩观”是什么?
(一)以民为本,排难解忧
左宗棠的从政理念是爱民、利民,为百姓排难解忧。这一理念来源于传统的“重民”思想,特别是兴起于18世纪的经世思潮。经世思潮的核心是“民本”思想,即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左宗棠强调“为政先求利民,民既利矣,国必与焉”(《左宗棠全集》)。他认为:“官无论大小,总要有爱民之心,总要以民事为急,随时随处切实体贴,所欲与聚,所恶勿施,久久官民浃洽如家人父子一般,斯循良之选矣!”又说:“做官要认真,遇事耐烦体察。”“一片心肠都在百姓身上,如慈母抚幼子,寒暖饥饱,不待幼子啼笑,般般都在慈母心中,有时自己寒暖饥饱翻不觉得。如此用心,可谓真心矣。”左宗棠“为政先求利民”的“政绩观”,正是我们今天所提倡的。
(二)崇尚实干,反对浮夸
左宗棠从政强调实干,反对浮夸。他在一份批札中写道:“做官不要钱,是本分事;但能不要钱,不能为地方兴利除弊,讲求长治久安之道,于国计民生终鲜裨补,则亦不足贵。”“政绩”的表现是什么?用左宗棠的话来说,就是“兴利除弊”,有利于国计民生。此外,他还致力于整顿官场文风,倡导“崇实黜华”,摒弃繁文缛节。对下级官员呈报的公文、禀帖,要求写得简明扼要,实话实说,不许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同治七年(1868年),他严厉批评陕西耀州(今陕西铜川耀州区)知州在禀文中不报告“地方事宜”,“乃仅以书启套话上渎”,怒将“原禀掷还”。同治十年(1871年),对宁夏知府的谢禀,他斥为“官气懒残,所谓为他人拾涕者也,于实事何益”!同治十三年(1874年),他在署哈密协副将魏忠义的禀帖中批道:“凡有禀牍,尽可据实直陈,如写家信,不必装点隐饰,切切。”
(三)知人善任,选贤任能
考察一个官员政绩的优劣,要看其是否识人,敢于用人,善于用人。如魏源所说:“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默觚下·治篇七》)衡量官员的政绩,要看他在用人时是选贤任能,知人善任,还是用人唯亲,徇私蔽贤。同治十一年(1872年),左宗棠在给护理陕西巡抚谭钟麟的信中说:“朝廷设官,所以为民,当为地择人,不当为人择地。”“当留其贤者久任,责其成功,加以保擢。其不肖如靖边萧启基之类,当重法绳之。”这种用人之道是颇有见地的。
二、左宗棠的施政实践
(一)整顿吏治,惩治腐败
清朝中叶以后,官场黑暗加剧,吏治颓废,贪污盛行。仅以甘肃为例,曾任甘肃布政使的张集馨,评论当时的甘肃官场是“一堂鬼魊,暗无天日”;后调任福建,又说“吏治之坏,至闽极矣”(《道咸宦海见闻录》)。左宗棠对当时官场的黑暗、腐朽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说:“天下切要之政莫如讲求吏治。”
左宗棠是怎样整饬吏治的呢?他提出三项措施,即“察吏”“训吏”和“恤吏”。“察吏”是指考察官吏,辨明良莠;“训吏”是指教育官员,培养官员的操守;“恤吏”是指在精神、生活、制度层面切实关心官员。
察吏的关键是惩治贪官。左宗棠强调“察吏必先惩贪”,对贪赃枉法者,一经发现,决不姑息。甘肃总兵周东兴冒销赈粮,被查实后,左宗棠立即奏请军前正法。署甘肃徽县知县杨国光“一意营私”,受到严厉处罚。不但他本人被撤职查办,连包庇他的道台、县令、委员也受到“记大过”“永停差遣”的处分。对那些巧立名目“需索规费”的官吏也毫不手软,在办理甘肃茶务时,他采取“以票带引”之法,不准另立名目,“如有丁书巧立名色需索规费,查出立毙杖下”。收复新疆后,左宗棠为了纾解民困,要求派驻新疆各地官员严格规束当地伯克,“去其壅蔽,杜其扰累”。他发现库车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勒索维吾尔族百姓白银千两,经查实后即就地正法。
当然,除惩办贪官外,左宗棠更重视“训吏”和“恤吏”。所谓“训吏”,主要采取两个办法:一是重视法律、法规、为官之道的教育。他刊印发放了一批如何从政为官的书籍,如把清初名臣汪辉祖著《佐治药言》、陈宏谋著《在官法戒录》刻印分发给各级官员阅读。同时,他还自编了一部《学治要言》,其中选录了18篇专讲吏治的文章,目的在于“冀同志诸君子玩索是编而有得焉”。二是针对僚属的报告、请示,他以批答的方式提出表彰、批评、要求等,劝勉、督促辖下各级官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训吏”之外,左宗棠并没有忽视“恤吏”,即要求官员清廉、勤政的同时,还切实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健康状况和实际困难。陕西绥德知州成定康是个勤于职守的官员,左宗棠在写给他的批札中慰勉道:“该守积劳成疾,实深挂念。”“然当百忙之中,亦须稍存暇豫之意。”甘肃凉州知府刘思询禀报,该府每月亏欠178两办公费,左宗棠核实后,批示在畜税项下每月津贴200两。对生活有难处的僚属,左宗棠更是格外关心。署西宁道张宗翰、署肃州镇总兵陈万春生活不宽裕,左宗棠分别筹给津贴100两和50两;知府林发深因病回籍调治,川资不足,左宗棠特意赠500两助行。
(二)兴利除弊,安定民生
在晚清的官吏中,左宗棠确实是一个具有政治远见的历史人物。他懂得“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明白要维护封建统治,根本在于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用兵浙江时,左宗棠令军士就地耕垦,解决军粮奇缺的难题,同时还采购种籽,购买耕牛,招募农民耕垦。到西北后,他又大力推行屯田,并刊刻《种棉十要》《棉书》等书籍,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基于“西北之利,畜牧为大”的特点,他指示地方官员“讲求牧务,多发羊种”,发展畜牧业。收复新疆后,他利用当地宜于种植桑树的条件,“移浙之桑,种于西域”,并招募工匠,把植桑、养蚕、缫丝、丝织等技术传至新疆。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特别是在干旱的西北地区,不解决灌溉问题,根本谈不上发展农业生产。左宗棠深谙此道,所以特别重视兴修水利,他指示地方官:“水利所以养民,先务之急以此为最。”在宁夏,他组织修复了汉渠,在狄道州(今甘肃临洮),他支持部将王德榜完成了抹邦河灌溉工程。他还指示地方官在西宁、河西走廊修复水渠,并在陕甘大力推广凿井灌田。收复新疆后,又分别在天山南北修复坎儿井和渠道。
对于植树造林,左宗棠更为重视。他在陕甘一带开展了大规模“绿化”活动,先后植树近44万株。有记载称:经过左宗棠的大力督导,自泾州(今甘肃泾川)以西至玉门关“夹道种柳,连绵数千里,绿如帷幄”(隆无誉《西笑日觚》),这就是闻名遐迩的“左公柳”。
为抵御外侮、振兴中华,就必须“师夷长技”,求富求强,发展本土近代工业。为此,左宗棠在福州创办了马尾船政局(亦称福建船政局),自造近代军舰和民用轮船,以“防海之害而收其利”;同时,他还着眼发展民用工业,在兰州创办了中国第一家近代毛纺厂——兰州机器制呢局,成为开发大西北的先声。此外,他还从德国订购采金机器,聘请德国技师,准备在肃州(今甘肃酒泉)附近勘测、试采金矿。此后又在新疆库尔勒尝试采金,在库木什采铅,并创办了几处铁矿。对于近代企业的经营方式,左宗棠提出“以官办开其先,而商办承其后”,即官办示范,再推广民办。
在除弊方面,首先是严禁鸦片。左宗棠发布命令,广为劝诫,同时严令地方官员四处查禁,甚至派专人至重点地区密访,一旦发现种植罂粟者,即严惩不贷。又派兵到宁夏盘查,发现种有罂粟,一律拔除,地亩充公。对于查禁鸦片不力的宁夏知府和五个州县长官,均革职撤任。这种雷厉风行的禁烟举动,自林则徐以后实为罕见。
除弊的第二点是革除陋规。田赋是清朝国库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也是弊害渊薮。左宗棠主政浙江时,就大力裁减田赋,将浙江三府的田赋减去1/3;调任闽浙总督后,又革除上官过境、到任开销取之于民的陋规。甘肃田赋旧额每年约48万余石,经兵燹之后户口骤减,左宗棠将田赋减去14万石,以纾民困。南疆地区,战乱前田赋由各城阿奇木伯克“总收总纳”,这些地方权贵乘机鱼肉百姓,“上征其十,下征其倍”。阿古柏占领期间,赋税更是多如牛毛,且无定额,税种、税额任意而为。收复新疆后,为了减轻各族民众负担,左宗棠指示帮办新疆军务刘锦棠、张曜核定田赋,根据土地肥瘠不同,分为上、中、下三等,仿古之“什一税”(收粮一斗,暂征一升)征收。后又规定,北疆每亩征粮三至八升不等;南疆定为上地每亩征粮五升,中地三升,下地一升五合或一升,从而大大减轻了各族农民的负担。
(三)以身作则,清廉为本
左宗棠虽身居高位,却洁身自好,一生清廉,从不收取份外财物。任职陕甘时,上海采办转运局委员胡光墉(即胡雪岩)送来金座珊瑚顶一架、大参两件,被左宗棠完璧退还。他离任陕甘时,陕西布政使王思沂怕他进京后资金不足,难于应付各种额外开销,就送他一笔捐输尾款,被左宗棠坚决拒绝,他在回信中写道:“近时于别敬(一种礼仪式的贿赂)概不敢受,至好新契之例赠者亦概谢之。”“亦俸外不收果实,义有攸宜。至甘捐尾款,储为关陇不时之需,以公济公,于事为合。弟已去任,不能指为可取之数。若因一时匮乏遽议及之,将人知己知之谓何?断有不可!”左宗棠把廉洁自律视为自己为官从政的底线,无论如何是不能触碰的。
左宗棠的清廉还表现在他的生活节俭、热心公益上。每逢地方遭受重灾,他不仅关注赈务,积极救灾,而且慷慨解囊,带头认捐。同治末年(1874年),浙人陈其元称赞左宗棠“自奉甚俭,所得养廉银,除寄家用二百金外,悉以赈民”(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同治八年(1869年),湖南大水,左宗棠“捐廉万两助赈,并不入奏”;光绪三年(1877年),山西、陕西、河南、甘肃大旱,左宗棠一面指示从西征军费中提取协饷银十万两救荒,一面又率先认捐白银一万三千两。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弟存廉尚有四万余两,弟之归计可敷衍,当用之灾区,于心始安。”
左宗棠位高爵显,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一生的积蓄估算不超过十万两(包括动产、不动产),而李鸿章的遗产约有一千万两,两者相差百倍。在那“上下交征利”的晚清官场上,尤为难能可贵。左宗棠爱说的一句话是:“拮据戎马间,未尝以馀粟馀财自污素节。”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作者系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传记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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