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业委会应成社区治理“生力军”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1 11:49:52

振亚

小区是城市的“最小单元”。小区业委会作为法定业主自治主体,是衔接社区、物业与居民的关键纽带,也是夯实基层治理末梢、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力量。

当前,业委会成立难,小区治理问题突出:缺少业委会常态化监督,小区运维履职缺位,物业服务缩水,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运转不通畅、管理不透明、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层出不穷。而各类民生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矛盾不断堆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必然堵塞、失去活力。

湖南全省现有住宅小区2.6万余个,规范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四分之一,多数小区长期处于自治空转、监督缺位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业主结构分化明显,上班族工作忙,无暇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租户流动性强,缺乏自治意愿;多数居民秉持“遇事维权、无事观望”心态,参与小区自治率低。另一方面,在于部分街道、社区面对小区民生消极对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将“敢于较真、善于监督”的业委会候选人视作“刺头”;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出于规避监督的利益考量,往往对小区业委会筹备工作暗中设阻。

2026年5月底出台的《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这一规定,为理顺社区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应当看到,业委会依法成立、有效运转是三方协调联动的重要前提,健全小区自治主体,补齐小区自治短板,这一机制方可落地见效。

业委会是社区治理的“生力军”,而非治理的“对立面”。唯有推动业委会建起来、转起来、管起来,才能真正激活基层自治活力,让社区治理更精细、更暖心、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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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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