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解除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湘潭应急管理   2026-07-21 09:32:19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解除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当前汛情趋势,依据《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湘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应安委决定:自2026年7月21日10时起,同步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主汛期,预报23日前全市仍有降水过程;且本轮强降雨部分地区累计雨量大、土壤含水饱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雨水情变化,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巡查排查,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责编:刘子涵

一审:刘子涵

二审:颜石敦

三审:白培生

来源:湘潭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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