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0 20:04: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0日讯(通讯员 蔡艳)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王大强(化名)隐瞒子女已被合法收养的关键事实提起诉讼,庭审中虚假陈述,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司法罚款。
2026年6月,王大强以女儿王小小(化名)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孩子母亲陈小田(化名)追索抚养费。庭审中,被告陈小田提出,王小小早在2023年5月便由王大强的弟弟、弟媳办理正规收养登记。但王大强当庭矢口否认,辩称仅为挂靠户口,对收养手续毫不知情。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民政部门调取档案。证据显示,全套收养材料、送养承诺书均由王大强亲笔签字,其全程知晓并自愿送养子女。面对完整书证,经法官释法明理,王大强承认刻意隐瞒事实、虚假诉讼,当场递交撤诉申请并写下悔过书。
王大强隐瞒核心案件事实,虚假陈述妨害民事诉讼。结合其悔过态度与经济状况,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决定。王大强足额缴清罚款,清楚知晓索要抚养费无法律依据,屈原法院随后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其撤回起诉。
责编:张颖琳
一审:张颖琳
二审:周磊
三审:徐典波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