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19 11:11:27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韶山市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韶山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湘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自2026年7月19日10时起,对韶山市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韶山市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的总体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19日
责编:刘子涵
一审:刘子涵
二审:颜石敦
三审:白培生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