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7-17 18:26:19
老司机陪实习期新手司机上高速,到底要注意什么?
最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例,令人痛心,也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
小美驾照还在实习期,开着男友小军的车出去玩,小军坐副驾。小美在高速上追尾大货车,不幸离世。交警认定:小美超速,负全责。
小美父母接受不了,把小军告了。他们调了监控,发现出事前2分钟,小军在副驾睡得正香。家属急眼了:“你明知道我女儿实习期,你一个老司机坐在旁边,不看着不提醒,居然睡大觉,你尽到义务了吗?”
法律上,实习期上高速,副驾必须坐一个拿证三年以上的老司机,这叫“陪同义务”。说白了就是得盯着新手开,随时提醒,随时纠偏!小军资格够,但他把义务睡没了!
家属主张各项损失90多万,要求小军担责70%,索赔6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小军有过错,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美超速,小军没提醒只是间接因素。法院判决小美担责90%,小军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8万8。
小军喊冤:我车上买了30万驾乘意外险,保险公司已经赔给家属了,这30万能不能抵掉我那8万8?一审法院说:不能!
为啥?一审的逻辑是,人身意外险的赔款,是保险公司单独给受益人的“福利”,跟司机该赔的钱是两码事。家属拿了保险金,照样可以再找司机要赔偿。
小军不服,家属嫌赔太少也不服,双方都上诉。
结果二审彻底翻盘了。法院说,这30万保险已经足够覆盖小军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小军不用再额外赔一分钱。
为啥一审二审结果差这么多?关键不在“保险”这两个字,而在这份保险到底是什么玩法。
二审法院查清楚了,小军买的这份驾乘意外险,属于“实报实销型”保险。啥意思?就是针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赔,窟窿填平就完事!
打个比方:我不小心打碎你家100块钱的花瓶,赔你100块,你的损失就补上了,你再问我要200块,那叫占便宜。
这个案子里,小美家属的总损失按法定标准计算,小军依法承担10%的责任,算下来小军该赔的金额不到30万,保险已经全部兜底,所以司机的赔偿责任就没了!
可市面上大多数驾乘意外险,其实是“一口价型”。合同写死“身故赔50万”,人没了直接打50万,不管司机实际该赔多少。这种保险金,是属于家属自己的“额外补偿”,跟司机该赔的钱没有半毛钱关系!家属拿了50万,照样可以再向有过错的司机索赔!
这个案件一审时,法院为啥判男友赔偿8万8?就是因为一审法院认定保险是“一口价型”的。
是不是有点绕?其实,咱们只要记住一个维权关键就行了:人身意外险多属“一口价型”,这个险种保的是乘客本人,乘客及其家属可以在赔偿之外继续向有过错的司机索赔;而座位险,也就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实报实销型”,这个险种保的是“司机对乘客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乘客及其家属则无法再另外向司机索赔。
所以,买保险时,一定瞪大眼看条款!你买的到底是实报实销型,还是一口价型?是保乘客自己,还是保司机责任?一字之差,结果完全两样!
金燕之谈:法律和规则是写给所有人看的,代价却是一个一个活人付的!敬畏规则、审慎陪伴,才是对生命最好的守护!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阜阳师范大学23级网新一班 张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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